1)667 条件优越【3更求订阅】_都市之破案之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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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去读书.)李所长看到这条关于三名凶手的信息后,他对众人道:“三名凶手的身份信息已经确认了。=杂∥志∥虫=”

  “那高瘦的男孩,名叫王振海,未满14周岁,魔海市户籍。”

  “那较壮的男孩,名叫刘越,未满14周岁,魔海市户籍。”

  “最后一个模仿古惑仔的男孩,名叫齐文凯,未满14周岁,魔海市户籍。”

  “这三人的居住地址,是在同一个小区里面,其中那个高瘦的男孩王振海,他和孟玉萍是同年段的同学,刘越和齐文凯两人则在另外一所学校就读初中。”

  “初步判断,这三人会结识,一起行凶,应该是他们同住在一个小区里面,是朋友关系,会对孟玉萍下手,起导火索,应该是和王振海“六三零”有关系,毕竟,他和孟玉萍是同学校同年段的。”

  听到李所长的这些话,欧阳初颖说道:“嗯,孟玉萍长得很清秀,男孩见了都会喜欢的,此案的起因,十之八九是那个王振海了。”

  欧阳初颖话音落下之际,正在给孟玉萍做尸检的法医缓缓地站了起来。

  他说道:“在尸体身上,发现了二次烧伤,根据受害人双手在身上留下的破裂痕迹来看,凶手在孟玉萍的身上,泼过两次汽油。”

  “第一次泼的汽油,把孟玉萍皮肤烧得焦黑,但是她还没有死,残存着一线生机,凶手就朝她身上第二次泼了汽油,把浑身焦黑,奄奄一息的孟玉萍烧死。”

  听到这话,在场的女警察们,心中一阵的不忍。

  当时的孟玉萍,被烧的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,她睁着血肉模糊的眼睛,亲眼看着三个凶手第二次朝自己泼汽油,决心要烧死自己。

  孟玉萍当时有多绝望和害怕,估计只有她自己知道了。

  林辰和欧阳初颖是在7月11号傍晚去到的案发小区,发现了此案,孟玉萍是7月10凌晨左右被烧死的。

  发现此案时,这对母女均已遇害。

  林辰望着李所长,道:“他们住在哪个小区,已经知道了吧?”

  李所长点点头,说了一个小区的名字,这个小区的位置不错,价格不便宜,算是一个中高档的住宅小区了。

  “走,去找那三个小畜生。”林辰看了眼地上焦黑的尸体,迈步朝外面走去。

  李所长留下法医和几个警员处理这具尸体,其余人一起跟在了林辰的身后。

  坐上车子,林辰在车载导航上输入了那个小区的名字,然后和之前一样,一马当先的开车行驶在前面,后方李所长的警车对跟随。

  车上,欧阳初颖问林辰:“凶手确认了,三个未成年,你怎么办?”

  林辰反问道:“假如你来侦办此案,你会怎么做?”

  欧阳初颖被林辰问住了,略微思索了一下后,她说道:“我会尽可能的让他们受到法律的严惩。”

  “呵呵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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